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ページ1:

中央集權
優 1、政策統一
地方分權
1.能配合地方
,
需求,提升效率
黑
點 推行迅速
2. 促進地方
缺
發展
1.難以因地制宜 1.可能阻礙
2、不利地方特色
點與自主發展
全國整體協
調
1.國家權力集中於中央
特
2.地方僅為中央附
1.中央與地方
權限由憲法
明定
色
屬執行決策
2.地方且有一定自治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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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 5-1 地方政府組成
·垂直分權一政府權力分屬中央&地方行使
· 水平分權一同層級政府權力分給不同部門,互相
制衡
1. 地方自治
(1)地方自治:地方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&民意代表
(2) 地方自治團體: 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
·包含:直轄市、縣,縣所管轄的鄉、直轄市山地
原民區
可辦理區長&區民代表選舉
新北烏來區 高雄
桃園 復興區 那瑪夏、
台中 和平區 桃源、茂林區
2、縣市改制
.
平衡區域發展、提升地方行政效率&收入
有6直轄市、13縣&3與縣同級市
5-2 地方政府職權→僅含行政、立法權
地方行政機關:直轄市政府、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)
↓
推動地方自治工作,
公所,直轄市山地原民區公所
執行上级政府委辦事項
·地方立法機關:直轄市議會、縣(市)議會、鄉(鎮、市)
民代表會,直轄市山地原民代表會
議決地方自治條例&預算,質詢&監督
地方行政機關施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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