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ior High
社會

國二社會 公民B4L5 行政法規與行政救濟

【教科書】翰林 公民 第四冊 B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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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爛爛

李爛爛

Junior High 2年生

字很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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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066666
LG 行政法規&行政救濟
行政法規
關於國家行使行政職權&運作的法規總稱
((憲法)作為原則性.較為抽象,須以行政法規來
具体規範國家機關的組織機關&人民權利義務。
人民及政府應遵守
ex. 出生登記,申辦健保卡,接受國民教育
「行政程序
一行政行為
→
制約(國家)
人民(受最小侵害)
[行政執行
勿依法行政
為避免政府濫權,侵害人民權利
² 行政行為後有法律授權
1 行政管制
·政府為維持秩序or预防危害,運用公權力規範,約束人民
①行政處分
(為人民好)
「有利證書、證照
○依照法律上具体事件所施予的措施
不利——行政罰
行政責任

ページ2:

行政罰
若人民違反行政法相關規定,行政機關施以
「行政罰」,須負起行政責任,
·拘留(天)
一罰鍰
一勒令營業
暫停營業
-強制拆除
L公布姓名 ex. 酒駕
②權利救濟
人民若覺得行政機關施予的行政罰不需
0 0 0 0 0 600
菜
法院
可先向原機關上級機關提起訴願
要求撤銷。变更。若不服可提出「行政訴訟
一個違法行為可能不只產生一種法律责任
罰鍰
罰金
性質 行政罰
刑罰
目地處罰違反「行政法規」的行為處罰違反「刑法的行事
行使機關由行政機關依法科處
由法院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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