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ior High
社會

翰林B3公民L3《法治與權力分立》

【教科書】康軒 公民 第三冊 B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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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居🌧️

雨居🌧️

Junior High 2年生

匆匆忙忙連滾帶爬……😵
這一課跟下一課比起來真的是小菜一碟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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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Subject M
三、法治與權力分立
3-1.人治與法治
DateT
由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、規範政府權力(公權力..
「受法律保護的利益
人治社會:(ex:君主專制國家、獨裁政權)
法律規定隨統治者改變
統治者 = 法律
法律用來鞏固統治者權力,統治者不用遵守
法治社會:(ex:現今多數民主國家)
法律人都要遵守
人民選出代表制定法律(民代,ex:立委)
政府依法行政
')

ページ2:

Subject P
3-2.權力分立
Date A
艾克頓爵士:「權力使人腐化,絕對的權力,絕對的腐化。
]
=>權力不能集中於同一群人手中→權力分立、分權制衡
權力分立:
孟德斯鳩:三權分立
三
權分立
行政 → 執行政策
|互相制衡
立法(國會)→制定法律、審預算、監督行政機關,
司法→超出黨派獨立運作
②國父孫中山:五權分立
監察
五權分立
考試.
7公正選才,避免濫用私人
行政
立法杜絕國會專制
司法
△建立有限政府才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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