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ior High
社會

五院(行政、立法、司法⋯⋯⋯⋯)總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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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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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ior High 全学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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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五院
行政
1. 部長由總統任命,其餘部會首長行政院長提名
3.名部長皆要接受立委質詢
去向立法院提預算、法律、條約覆議案
行政院 1.糾正(機關
監察權
立法
質訊行政院
2.監督行政院
對行提不信任案
3.定法審預算
提案權
憲法修正.領土變更
(A)
公民投票
正副總統罷免
人正副院長由立委互選,立委由公民直選
積
不透
2.糾舉.彈劾(對人)
3. 決算送交監察審計部
態,無
石英
成
玄武
群
(B)正副總統彈劾(有罪)大法官開憲法庭
覆議
當行政院不接受立法院的法律,預算、條約案
必須總統認可,立法院覆議
不信任案
立法院否定行政院施政表現
通過
院長辭
總統
立委
立對行提
總統解散立院
被動解散
重選
不信認
不通過 1年內有免死金牌
高層
麻

ページ2:

司法!
審理法律是否違憲
(A)憲法法庭
審理政黨違憲案
3. 審理正、副總統彈劾
(B)各級法院:負責訴訟案
(C) 懲戒法院:依法處置違法失職公務員
[考試
公務員考試
考選部
職照考試
銓敘部:公務員任免、銓敘.撫卹 退休
人監督施政
對人
考核任用資格
對機關
正副總統、民代
2.監委執行糾舉,彈劾、糾正
3.年度預算由審計部決算
彈劾正、副總統
不受監院糾舉.彈劾
但可以罷免
(A) 立法院提出 司法院大法官處理
彈劾公務人員
(3) 監察院提出,懲戒法院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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