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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,在領土內。 領土領陸、領海(12浬內)、領空(100 km內 政府 政府 change,國家仍在公權力 主權一對內:最高性 對外:獨立性 (國家存在目地 保衛國家安全國防、外交/對外安定 保障基本人權法律保障人權 維護社會秩序 警察/對內安定 促進經濟發展 保存傳統文化 文化、教 發展社會福利 伸張司法正義 社會正義 有 H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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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成 在領土內 領障、領 軍事管轄權 領空 | 1000公里内 政府 chan 資源使用權 對內:最性 對外:獨立性 在自地 領海 領陸 基線 領海(12浬内) 專屬經濟海域(200浬内) 公海(200浬以外) 家安全 國防、外交,對外安定 本人權法律保障人權 會秩序 警察/對內安定 濟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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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意政治 主權在民 責任政治 政治责任 政策不當,下台 - 法律責任 違法,受法制裁下, 政黨政治 定期選舉、政黨輪替章 在野 法治政治 公共意見 政府&人民皆需守法 ACCEEE 表達 理性 媒體投書 公民投票 一遊行抗議 一組政黨 媒體 (第四權)→除行立司外監督政府員 媒體接近使用權人民能藉媒體表達 意見 杜絕媒體 負面影響 閱聽人の 媒體識讀 ①辨別差異 -②批判思考 L③選擇訊息 媒體自律 ①X報導不實! 一②X主觀報導 政府監管-行政院,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 - 座談會 - 組利益團體 (NCC) -請願 -民代發聲 政治參與 v 一非理性 公開性(議題性)公開討論 「差異性(複雜性) 支持VS.反對 「不稳定性(變動性)民意隨時空轉變 影響性影響政府施策 8.不一定是參政權 ☆參加政黨:結社自由、政治參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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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票(必须带身分證) 對人 對事 性質 公職人員選舉公民投票 (修憲公投) 公民投票選舉人 被選舉人 我國國籍 主權在泯 間接民主。 直接民主 ✓ 法定年齡 189 204 228 設籍時間 滿6個月滿4個月滿4個月 陳受監護宣告 X 曹受褫奪公權 A 「參政權 選舉罷免 創制、複決 功能 影響政府決策監督政府施政 【公平投票 《憲法》 「普通原則 符合資格即可投票 「平等原則 一人一票,票票等值 直接原則,自投白票,不藉他人代投 → 主權 無記名原則 ·不得公開其圈選結果 .秘密投票原則),依其自由意志選崾 ☆總統選舉需在國內設籍滿6個月 Lv.1~2 行政官員(地方) (對象(行政)(立法) 總統(中央) 年龄 任期 40y 4年 30y連任 x11 4年 (直轄市、縣(市) LV.3行政官員(地方) 2by 立委(中央) Lv.1~3民意代表(地方) 23% 連任 村里長(地方)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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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獨裁政 體 (1)1个分区荔正 *九合一選舉 我兩種 , 【立司 1.直轄市市長 2.直轄市議員 3.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 4.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5.縣市長 6.縣市議員 7.鄉鎮市長 8.鄉鎮市民代表 9.村里長 編列預算 P 審查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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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 2.單一選區兩票制 乙獨裁政體 兩種,形 立邦 天 法源 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規定,立法委員有113席次,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 單一選區| 每一選區只選出一名區域立委 特色 兩票制 每位選民可領取兩張選票,一張選人(立法委員)、一張選政黨 區域立委 選舉票 區 投票給單一名額 域 選區候選人 各選區最高票者當選,共有73席 圖示 選舉人 原住民 原投票給山地或平 地原住民候選人 各選區得票在應選名額以內者當 選,共有6席 投票給政黨 得票5%以上的政黨,依得票比例 分配全國不分區席次,共有34席 政黨選舉票 編列預算 審查預算 PS 耳 成四 E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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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類型-舊課網→(P92) A.君主國體 甲. 掌權 君主獨裁國 1.元首為世襲君主, 且掌權 2,如沙烏地阿拉伯、 君主立憲國 1.元首為世襲君 主,但民選政府 民主 2.如英、日 政體 民主共和國 汶萊 1.無世襲君主,統 治者受民意監督 2. 如美、中華民國 B.共和國體 獨裁共和國 乙獨裁政體 1.無世襲君主,政權體 在少數人手中 2.如中華人民共和國、 北韓 PS.國體分為君主與共和兩種、政體分為民主與獨裁兩種,形 成四類國家元首產生方式 · 統治方式 Ima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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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 臺中市 和平區 嘉義市 新北市 烏來區 「桃園市復興區 基隆市 新竹市 高雄市 那瑪夏區- 高雄市 桃源區- 高雄市 茂林區 5 2001 222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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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组成 中華民國 中央政府 →全國一致 厂司: 正副院長、大法官 考:正副院長、考試委員 監:正副院長、監察委員 總統 選④ 1.元首、三軍統帥 一質詢: 報告 總選 司法院,總提名,立同意 法院妻互選 1. 憲法法庭:①總统建 政策規劃執行 1.定法律 ④ 2. 任命行政院長 2.預算案一 大法官釋憲 ②政黨違憲 權限爭議 立 法律違憲司 3.提名權 3.決算案 2.懲戒法院:公務員彈劾 23. 審預算 4.法律、緊急命令 3.各级法院 4.提案權:①總統彈劾 询 考試見 總提名,立同意 1. 考選部:國家考試 監察院總提名、立同意 3.纠正(機關). ② 總統罷免 ③修憲公投 ④領土變更 2. 銓敘部:銓欽、撫卹、退休、任免 2.纠舉(人) 4.彈劾(人) 上级 制 地方政府 LV.1 直轄市 北北桃 10 因地制宜 市長/議員中南高 省(虛级化) 基新嘉 市長、議員一縣長/議員 ④ 縣轄市鎮 原住民區 X 區長/代 Lv.X 里 長 里長 里長 市長/民代 鎮長/民代 總長民代 里長 村長 權(分權制衡)(權立分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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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。 1.不信任案 原因 對象 彈劾 違法失職 彈劾 違法失職 正副總統 公務員 糾舉 違法失職 公務員 糾正 違法失職 行政機關 2.覆議案 提出 立法院 監察院 難 司法院 司法院 監察院 受糾舉者的 監察院 行政院 受理 憲法法庭審理 懲戒法院審理 上級機關 +各部會 1年內未通過 不得提 < 行 不信任案 (倒閣) 「決議通過 Sumikkogurashi 9 e Ko KC 25 x kokoga ochitsukundesu. S 3 緊急命令。 同意(有效) 行 心 立 不同意(失效) 緊急危難 決議 緊急命令 10日內追認 4.制定法律 依法行政 立行 立 + 總 違憲 大法官 五院提出 三讀審查 公布 15.經費審查 3 立 立 編列預算 「審查預算 執行、做決算 「審核決算 審議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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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世界很吵, 別聽、別看、別管, 然後持續往前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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