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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

國二下二段公民 康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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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蟑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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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公民L3
DATE
刑法行為與犯罪原則
『違法與犯罪行為
NO.
違法行為:人們若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,稱為違法行為
一犯罪行為:若觸犯《刑法》相關規定,則稱犯罪行為
告《刑法》
一定義:是規範何種行為構成犯罪」及「犯罪後要如何處罰」的法律
一制定緣由:由於犯罪行為會侵害他人的生命財產、破壞社會秩序或
國家安全,國家必須採取較嚴厲的方式來處罰
目的:保護個人、社會&國家的利益
刑罪的目的與種類
懲罰犯罪:刑罰應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處罰
-嚇阻犯罪:嚇阻民眾不要犯罪
矯正犯罪對犯罪者施以教化,矯正不良習性
《刑法》的制裁方式
刑罰
單獨宣告
主刑
從刑
可獨立科處
不能欄立錢處
死刑 無期 每期拘役罰金
褫奪公權 没收
責任能力
區分標準:以年齡、生理和心智狀態作為判斷標準
限制責任能力完全責任能力
無責任能力
限制責任能力
“不以刑法處罰 ④視情況減輕18 負完全刑事責任 80

ページ2:

公民4
DATE
權利救濟自力救濟
「和解
調解(免費)
NO.
訴訟(打官司)
講
時間
S
效力
和解:①訴訟外(前)
私下和解
當事人(雙方)
不具強制力如同契約
②訴訟上(中)
當事人在法官面前
作成合解
⇒一方反悔,可再提訴訟
具法律效力
⇒可強制執行
協
>淨、鎮、市區公所
調解:
訴訟前
公正第三人
同判決
(免費)
刑事案件
告訴乃論:受害者提出國家才追究
,調解書送法院核定
>調解不成⇒可再提訴訟
非告訴乃論:無論受害者是否提出國家都會追究 Ex竊盜
民事訴訟(打官司
(私人間)
(11)不告不理:當事人提出,法院才受理
(2)舉證責任在雙方當事人,法官僅作公平審判
(3)一事不二審
>只能訴訟
電刑事訴訟
自訴
告訴被客人.
向
告發
檢
公訴
自首 犯罪行為人二
主動發現> 警
敬
偵察不公開)
起訴
不起訴
向
法(審理)→執行
院法官(院) 檢查官
A無罪推定原則
行政院
法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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