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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林B4公民L4《刑事案件的追訴》

【教科書】翰林 公民 第四冊 B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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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居🌧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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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Subject()
刑事案件的追訴
▲犯罪的追訴過程由刑事訴訟法規定
Cats -
2.超話
Step 1 偵查
必要項,以免浪費資源
Step 2
被害人:(1)委任律師.
Step 2 th te to 24.
→提起自訴
(2)到警局報案做筆錄→提起告訴→檢察官
(3)到檢察署按鈴申告
·檢察官.
任何人:發現犯罪事實→局(偵察機關)→檢察官.
2檢察署
,得減輕其刑
一不起訴
起訴
嫌疑人:“自首一
→檢察官
(公詩)
檢察官:自行發現.
Step3 審判 <
↓
法官審理→法院判決.
Step4 執行
有罪→處罰
(由檢察官指揮執行判決
有起訴才能審
·移送檢察署
無罪
▲刑事案件種類
○告訴乃論罪(ex誹謗、毀損、過失傷害)
.被害人或親屬提出告訴,檢警才能追訴(國家不主動追訴、處罰)
○非告訴乃論罪(ex殺人、竊盜、詐欺)→aka公訴罪
國家有主動追訴、處罰的權力
檢察官應依職權追訴犯罪行為
△告訴VS 告發
。
告訴:被害人或親屬向偵察機關報案並有請求追訴之意
告發:任何人皆可報案,不須有請求追訴之意
▲公訴VS自訴
。公訴:檢察官偵察後向法院提起的
。自訴:被害人委任律師提起的
▲無罪推定原則:為維護人權,判決確定後才能論定被告是否有罪
they culture

ページ2:

Subject->
Date >
△ 偵查不公開:避免影響案件調查、保障當事人權益
▲ 刑事訴訟中的角色& 刑事訴訟庭配置
法官
(藍邊法袍)
書記官
(黑邊)
百邊)
被告
通譯
(棕邊)
(紫邊)
檢察官 原告
法官:
司法院
證人
獨立審判,判定行為人是否有犯罪事實並確定刑罰範圍
2023年實施國民法官法後,由6位國民法官和3位職業法官一起審判
·檢察官→偵查主體
行政院
追訴犯罪、實施偵查,提起公訴,指揮刑事裁判執行
·警察
行政院
受檢察官指揮偵查
調察犯罪、蒐集證據
▲告訴時效→知悉犯罪行為後的6個月內皆可提出告訴
do it now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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