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ivil Ethics
高校生
想問這題,為什麼A可以,B不行
謝謝各位高手
蛋: 14.99
当極抵抗的书名品
公民不服
19. 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》第12條規定,駕駛汽車行車速度
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,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,且
情節輕微,以不舉發為適當者,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
施以勸導,免予舉發。對於符合上述條件之違規者,警察得加以勸導,但若行車速度
非暴力抗
且基於
口概念自
②
權
值
或是民眾檢舉案件,晉察則加以舉發。前述要加以事發的作車
列何原則的實踐?
A (A) 法律優位原則
(B)法律保留原則
(C)信賴保護原則
(D)不當聯結禁止原則
服從,
看法,
第一回
9.【答案】(A)
【單元分布】必修公民 第二冊 依法行政與行政救濟
【難易度】難 0.16
【解析】以行車速度是否超過速限 10 公里為界限,乃法律上規定之正當理由,故警察依規定勸導或舉
發,符合法律優位原則
10 【笑安】(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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