✨ ベストアンサー ✨
並非所有公共事務皆適用「投票」,因為投票中心存在著「多數暴力」的問題,另外多數決也有些不適用的情形,例如:歷史事實、自然現像、個人私事等。
為解決投票中心的弊端,發展出哈伯瑪斯的「審議式民主」,藉由「討論中心」達成共識。
而所謂第四權是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以外的權利,因我國政府體制別於西方,採用 國父獨創的五權分立,故較少使用第四權這個名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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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所有公共事務皆適用「投票」,因為投票中心存在著「多數暴力」的問題,另外多數決也有些不適用的情形,例如:歷史事實、自然現像、個人私事等。
為解決投票中心的弊端,發展出哈伯瑪斯的「審議式民主」,藉由「討論中心」達成共識。
而所謂第四權是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以外的權利,因我國政府體制別於西方,採用 國父獨創的五權分立,故較少使用第四權這個名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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喔~原來,o(>﹏<)o謝謝